1.岗前培训 新聘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。培训内容应侧重于了解和熟悉职业道德、职业风险、行业规范、基本业务实务和我所的各项管理制度。 2.后续教育 培训按照行业协会的要求,执业人员接受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,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。 3.内部培训 •分层次、有针对性地对审计助理、项目经理等层级进行集中培训。 •对参加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的人员,事务所有针对性的组织安排回授。 •针对我所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,事务所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研讨、培训活动。 •重大项目或新业务开展前,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。 4.外部培训每年安排人员参加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。 5.其它培训、拓展等。 |